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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人,购房和契税补贴这样申请!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大冶发布 2022-11-15


大冶市购买首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办事须知
补贴对象、范围

01

本细则所称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竣工或尚未建成的且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所有权的144㎡(含)以下普通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对象是指外来人员(非大冶户籍)和我市非城镇户籍居民、城镇户籍居民。


02
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各建制镇、各街办、黄石大冶湖高新区。
03

凡是在2022年5月16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购房并办结网签合同备案的可享受本细则规定的补贴政策,具体时间认定以开具购房发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并办结网签备案手续等时间为准。


04

享受本补贴政策的购房人和房源,不得办理退房手续;若因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需退房的,补贴资金一律退还市财政局。


补贴比例

01

对外来人员(非大冶户籍)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以下)的,按200元/㎡补贴。


02

对具有我市非城镇户籍在大冶城区、建制镇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以下)的,按200元/㎡、100元/㎡补贴


03

对具有我市城镇户籍在大冶城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以下)的,按100元/㎡补贴。


04

凡是在2022年5月16日以后办理退房的个人及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及子女)均不予补贴。


办事流程

01个人申报

申请人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缴纳购房款(首付款或全款),办结网签合同备案手续后填写《大冶市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申请资料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收集。

(办理地点:开发项目营销中心)


02部门审核
对市公安部门对申领补贴对象户口性质进行审核(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26户口、身份证审核窗口);市住建局受理申领补贴对象提交的资料(行政服务中心二楼F区购房补贴发放窗口)

03网上公示

市住建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初审合格的补贴对象名单报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04集中发放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申领补贴对象,市财政部门将资金进行复核后拨付给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补贴资金集中发放给申领补贴对象。



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01

《大冶市购房补贴申请审核表》



02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购房合同备案证明



03

购房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04

购房人缴纳房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05

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查询证明



06

购房人的有效银行卡号

特别提醒:

购房人必须于2023年1月31日前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大冶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办理须知

补贴范围及标准

2022年5月16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签订了大冶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黄石托管地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买卖合同并已缴纳契税的,给予100%契税补贴。


补贴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专区,专门设置“一事联办”窗口,负责受理我市(实施范围内)新购商品房契税缴纳和契税补贴业务。


补贴办理流程
按照先征后返的原则:

01

契税缴纳。

申请人在“一事联办”窗口提交缴纳新购商品房契税的必需材料,经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缴纳契税,缴税成功后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当场开具契税完税证明;

02

契税补贴。

对于符合契税补贴条件的纳税人,税务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指导其填写《大冶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领取登记表》,经住建部门审批人员对相关信息进一步核实、审查无误后,按标准即时将补贴返还到纳税人的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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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责编/张雅钦 李   珍
编审/祝望林
监审/冯一波 姚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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